“是猎犬怪。”拉法埃莱轻声开口,语气里隐带一丝漫不经心,“以十字烙痕为标志,所有妄图挡在前进道路的,都是猎犬怪的敌人,杀无赦。”
菲尼克斯若有所思地道:“他动了‘皇室’的东西?”
猎犬怪是维森皇室的獠牙,他们只效忠于维森皇室。
比起能够变成各种半兽模样的维森生物,维森皇室明显要乏善可陈得多。他们看起来就像是普通的人类,但遗传自先祖的血脉里带着的那一丝威压却让维森心甘情愿地俯首,哪怕一些维森强大到能够撕下皇室成员的脑袋。
皇室,历经千万年,始终统治着维森生物。
作者有话要说: 于是,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走后门进入了白领犯罪科hhh
妙警贼探上线~~格林也来掺上一脚~
***
过客扔了1个地雷,看我四十米大刀扔了1个地雷,少爷妥妥是个攻扔了1个地雷,sev1314扔了1个地雷,谢谢亲么么哒~
第121章 番外4
当初的维森七国皇室就隐藏在现今保留了王室传统的欧洲王室里, 如奥地利、挪威、瑞典等国家。在亚瑟王一统西欧大陆之前, 那片大陆的东部都是他们的领土。
格林是皇族的骑士,石鹰和猎犬怪是皇族的鹰犬,他们共同维护着皇族对维森生物的统治,直到亚瑟王领导的卡梅洛特收服整个大陆。
事实上,在亚瑟王率军征服维森生物的土地之前,维森各国皇室已经先一步生乱, 不然, 诸国中最强军力的东方大陆也不会沦陷得那么快。
仅凭着一丝血脉威压就让维森生物俯首的皇族, 他们的血脉来自于远古巨龙,一种强大而震撼的生物,绝不是如今普通巨龙能够比拟的强大存在。
远古巨龙的年代能够追溯至创世纪,在那个各族强者林立, 人类弱小无依的年代,远古巨龙是毋庸置疑的强者。
维森皇室的血脉传至今日,虽然绝大部分皇室成员最多只能够保留那一丝血脉威压, 维森战斗力几近于无,但只要能够觉醒一丝血脉, 那人就是维森世界的王者。
比如,当初的阿道夫·古斯塔夫。
虽然在拉法埃莱看来,阿道夫·古斯塔夫的血脉不纯,半人半龙的模样不仅丑还有些滑稽,但在维森世界的所有生物看来,那就是强大的象征。
在阿道夫·古斯塔夫在位之时, 瑞典的龙骑兵踏平了小半个欧洲,其他皇室不得不低瑞典一头。即使阿道夫·古斯塔夫逝去之后,其他维森皇室也热衷与瑞典联姻,以期能够觉醒先祖的血脉。
不过,瑞典确实有一点与众不同的味道。因为,距离阿道夫·古斯塔夫时代已经过去了的三百年后,瑞典的维森皇室里又一次出现了觉醒的血脉,血脉似乎比当初的阿道夫·古斯塔夫还要纯粹。
这个消息还是当初菲尼克斯从里世界情报贩子那里弄到的,鉴于当年阿道夫·古斯塔夫对拉法埃莱的沉迷推崇,即使菲尼克斯知道拉法埃莱不可能看上他,他还是心里不怎么舒服地调查了一下阿道夫·古斯塔夫的情报,顺便还有现在的瑞典王室成员信息。
亚尔林·古斯塔夫,官方上的信息是瑞典国王第三子詹姆斯王子与索菲亚王妃的独子,第三代王室成员中最受老国王宠爱的王子殿下,但事实上,亚尔林·古斯塔夫的生母是一个美国女人,詹姆斯王子众多情妇之一。在发现詹姆斯王子是个花心骗子之后,那个美国女人没有告诉他怀孕的事情,毅然决然地分手回到美国,定居在迈阿密。
后来,詹姆斯王子发现了亚尔林的存在。为了在争夺王位的时候多一笔筹码,他威逼利诱地将亚尔林从那个美国女人手中夺走。
只不过,风水轮流转,詹姆斯王子完全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因为瑞典老国王直接越过了自己的儿子们,将小孙子亚尔林·古斯塔夫列为瑞典的王储。
在维森皇室里,比出身更加重要的是天赋。
亚尔林·古斯塔夫觉醒了瑞典王室一脉相传的白银巨龙血脉,这份血脉足以压过他的叔伯堂兄弟称王。
如今的瑞典,完全是亚尔林·古斯塔夫说什么是什么,哪怕他大手一挥,削了詹姆斯王子和王妃三分之二的日常花销,着实让那对夫妻不太好过,他们也不敢说什么。
维森世界里,强大即是法律。
现在,猎犬怪本来能够以更加隐秘的方式干掉帕特里克·埃姆斯,但他没有。虽然没有留下具体皇室的标识,但他在尸体上留下了猎犬怪的标志。
猎犬怪在警告帕特里克·埃姆斯的同伙,这是宣战。
那么,究竟是什么东西能够让维森皇室如此大张旗鼓?
菲尼克斯眨了眨眼睛,他凑到拉法埃莱耳边,小声地道:“会不会是那个宝藏?”
“宝藏?”拉法埃莱挑眉,“巨龙珍宝?”
“对对对。”菲尼克斯点头,作为一只经历过传奇时代的凤凰,虽然他只会在拉法埃莱转世的空窗期关注一下大陆的情况,并没有插手大陆的争端,但对那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菲尼克斯印象蛮深刻的。
在亚瑟王发兵东方大陆之前,维森七大王国就因为一个宝藏乱了起来。能够让维森皇室疯狂的宝藏,当然不是普通的金银珠宝。
据说,宝藏里最珍贵的宝物是曾经盛放过耶稣之血的圣杯和刺死了神之子的朗基努斯之枪,谁得到了这两件宝物,谁就会成为真正的王者。
对当时得知了宝藏秘密的维森皇室而言,亚瑟王的军队固然是个大-麻烦,但他们有着更加快捷有效击溃卡梅洛特的方法,那就是找到宝藏,成为真正的王者。
为了争夺开启宝藏的七把钥匙,七国打得你死我活,最终内耗过重的东方大陆就便宜了卡梅洛特,被轻轻松松地划入了亚瑟王统治的领土里。
因为维森皇室有着远古巨龙的血脉,还为了这个宝藏如此疯狂,那个不知名的宝藏就被称作“巨龙珍宝”。
拉法埃莱摸了摸下颌,若有所思地道:“朗基努斯之枪,我倒是知道它在哪里。”
“哪里?”菲尼克斯好奇地看向拉法埃莱。
“咳。”拉法埃莱轻咳一声,道:“弥赛亚那儿。加百列收集了朗基努斯之枪的所有碎片,修复好之后专程还给了弥赛亚。”
菲尼克斯的眼睛倏地一亮。
朗基努斯之枪就是当初名为朗基努斯的士兵用来刺死弥赛亚转世耶稣的那把长-枪,因为沾上了耶稣的血才有了特殊的力量,成为了圣遗物。加百列这一送,等于将上辈子扎死自己的凶器当做礼物送到了受害人的手中……嗨呀,他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菲尼克斯眼睛锃亮,他怎么没有想到这个办法!
虽然就现在看来,上帝对弥赛亚的“宠爱”掺杂了不少利用的成分,其实弥赛亚也挺无辜的。但对于亲眼目睹了创世庆典发生那一幕幕的菲尼克斯而言,当时的拉斐尔差点就要跪在弥赛亚面前的那一幕堪称菲尼克斯的鸟生阴影,如果当时不是有谁抓住了菲尼克斯,他都要不管不顾冲到弥赛亚面前啄他的脑袋了。
菲尼克斯用力地攥住拳头,黑眸灼灼,有些兴奋地道:“我想要那个宝藏!”
虽然朗基努斯之枪没有在宝藏里,但里面还有传说中的另一件宝物,盛放过耶稣之血的圣杯。
称不称王无所谓,菲尼克斯要找到圣杯!
然后将圣杯送给弥赛亚当礼物,嘿。
拉法埃莱一看菲尼克斯那小表情就知道这小家伙正憋着坏呢,应该说,不愧是跟加百列有关系的崽,菲尼克斯敢想敢做的架势颇有当天加百列熊遍天堂的风采。
“别胡闹。”拉法埃莱低声训斥道,虽然天使大多不喜欢弥赛亚,但弥赛亚在天堂的地位很高,实力也不俗,总归不是现在菲尼克斯能够挑衅的。
不过,看着菲尼克斯扁起的嘴巴,委屈巴巴的小模样,拉法埃莱心中一软,接下来的话直接溜出了嘴边:“即使要送,也该是我送。”
菲尼克斯瞪大了眼睛。
拉法埃莱心中叹息,无奈地重复道:“如果找到了圣杯,就用我的名义送。”
“可……”菲尼克斯犹豫了,这不是给拉法埃莱惹麻烦么。
拉法埃莱抬手揉了一把菲尼克斯的头发,心中无奈。
好像菲尼克斯送圣杯就跟拉法埃莱无关似的,真是个傻凤凰。
“咳,咳咳。”戴安娜·贝里根的声音在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的身后响起,满满的无奈,小声道:“影响,注意影响。”戴安娜·贝里根努力板着脸,“你们正在凶案现场,不是在海边沙滩咖啡厅。”
所以,说情话也要分清地点。
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同时正色,菲尼克斯还抬起手,食指与中指并拢,放在眉边轻轻一挥,一本正经地道:“遵命,贝里根探员。”
菲尼克斯得说,他们这个小组的成员,从主管彼得·博克到其他不记名的普通组员,都是好家伙,菲尼克斯对他们印象极好。
戴安娜·贝里根翻了个白眼,却又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当初看他们两个,还以为是那种家里有权有势,过来当白领犯罪科当跳板的那一类公子哥。没想到,相处了十个月,他们的性格却很好。他们并不是那种可以肆意打成一片的人,但相处起来却不会让人觉得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