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因为廖远演技不够,弱化了男主的戏份,让金炳权看上去像是隐性男主。女孩开心地想:这确实像是她的作风。
走出去的时候,有个姑娘在她的身后悄声惊叹:那女孩的腿真好看,跟沈冰清似的!姑娘的女伴嘲笑她:你还记得沈冰清啊?你刚一说我都没反应过来是谁。那姑娘叹着气:我也曾经是个冰花来着。
女孩的脚步顿了顿,继续向前走,消失在夜色里。
第34章 高学历群演
时间如梭,一晃又是六年。
沈冰大学毕业有一年了,在一家私企做着有她没她都两可的工作,月薪税前四千五,混得不太行。
要说她退出娱乐圈之后的日子,过得真是个大写的垃圾。第一年高考,考得太差,只能上三本,没办法只好复读。过了一年地狱般的日子,第二年高考的时候还是没能一飞冲天,但是好歹压着线上了个北京的985院校,名号上说得过去,且能经常回家看看父母。她高中是随大流学的理科,大学上的是一个理工科院校的管理学专业,听着就水。四年之后毕业,找到了现在的这份工作,工作脑残,工资不高,但是好在不怎么加班,自由时间比较多。
沈冰很需要自由时间。打从大二开始,她确定了“沈冰清”的脸已经被大众淡忘干净,就把每个周末都泡在京西影视城当群演。现在上班了,还是保留着这个习惯。
也不是舍不得娱乐圈,只是太喜欢演戏了而已。
就像明星分一线到十八线,当群演也分高等和低等,这里的等级基本与来混群演的年头成正比。来新剧组的时候,群头一般会照顾那些脸儿熟的、关系好的高级群演,低级的可怜虫们往往蹲上半个月都没有当尸体的份。
沈冰当年也是最低等的菜鸡群演,被警卫拦着啃馒头,但是她一点儿也不急。她不像别人,还有一个明星梦,她只是来找兴趣爱好的。如今四年过去,四乘五十二个周末的经验攒起来,她也算是中高级了。
“第三百八十四场!群演呢!都快着!”群头手里拿着个本子在那边打声招呼,这边的群演大军就乌央乌央地涌过去了。
沈冰也在这场被选中的群演之内,她跟在人群末尾晃晃悠悠地往前走,活动着两条坐久了有点发麻的长腿。
“冰!”有个女孩子在叫她。
沈冰一回头,这女孩她认识,不过没怎么说过话,忘了叫什么。只记得她是个从南方来的北漂,才十七岁的年纪就当了三年群演了,也不知道义务教育完成没有。
女孩脸色有点儿难堪,“对不起啊冰姐,我不小心就叫了你的外号。”
“没事儿,我挺喜欢的。”
“那个……冰姐,你能不能把这个群演名额让给我啊?”女孩双手握在一起摆在胸前,就跟见了菩萨似的。
群头正在一个个地放人入场,一边点着个数,一边在催后面的人麻利点。眼看着外面没剩几个人了。
沈冰问她:“我凭什么让给你呀?”
女孩急得结结巴巴,“这、这是这个剧组最后一场戏了,听说红军女烈士,会露脸……”
哦,还有这么个“听说”呐?沈冰理解地笑笑:“成了我逗你呢,你快去吧。”
沈冰目送她欢快地跑进去,自己回到了刚才坐着的地方。这里还剩下几个没选上的人,有一个前些天与人打了架,现在鼻青脸肿;还有几个据说是因为长得不像红军,像日寇。
“哟冰,又让人家把机会抢了?”日寇一号的眼睛从娱乐杂志上面抬起来。
日寇二号说:“人家冰跟咱们不一样,人家是大学本科高材生,来这儿就是玩儿票。你这张口闭口就是‘抢’的,小心缝儿,怪不得人家说你像日寇。”
“艹,你特么有脸说我。人家说我好歹是像伪军头子,你就是那上来就被我军打死的,还不如我呢。”
沈冰乐呵呵地听着,她那破学历在这儿还被封为高材生了。她拿出手机看了看,以她这几年观战的经验,这场戏没一个小时下不来。
沈冰一把手机拿出来,大家就有了谈资。这年头,就算是街上的混混流氓,谁没有个苹果机?再不济也是诺基亚智能款吧?沈冰用的,却是一款蓝绿色的老人机,只能打电话发短信,屏幕都是黑白的那种。几年前她第一次把手机拿出来的时候,在大家的惊叹中,她发表了重要讲话:“我是要引领群演圈新时尚的女子!”
从那以后,为了表现她的时尚,同时突出高学历高逼格,她的外号就诞生了——中英混合的“冰”。
沈冰被他们群嘲着手机,怪无聊的,想着今天应该是不会有新剧组了,于是站起来拍拍屁股就想撤。这时,日寇一号读起了娱乐杂志的内容。
“《七年前的今天》。”
沈冰一愣,又坐了回去。她已经知道这篇要说什么内容,虽然势必会激起一些不太好的回忆,但是那杂志像是个超大密度体,万有引力无法抵抗。
七年前的今天,少女革命组合发行了她们的第一张单曲。一首《青春备忘录》让她们红遍大江南北。杂志里的这篇专栏内容,无非就是感怀一下当年那么火的组合,感叹一下世事无常。
沈冰出事之后,虽然尽量为自己屏蔽了一切娱乐圈的新闻,但是组合后来的事她还是清楚的。出事半年后,张佳一加入了组合,她们马上发布了新专辑。可能是热点作用,这张专辑的销量好得让人差点儿以为少女革命拯救了华语乐坛。马不停蹄地,她们发行了第二张专辑,然而,糊得一塌糊涂。娱乐圈就是这样,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秒的你是女神还是女神经。
三年前,少女革命解散了。也是呢,已经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女人,不再适合冠以“少女”的名字,解散得自然而然。
一直因为嘴角疼不太说话的鼻青脸肿君说:“唉,我可怜的可人姐姐。”他们比沈冰小好几岁,是得叫她们姐姐的。
日寇二号说:“孙可人够好了吧?现在有人捧,演了好多大ip,张爱萱走了之后她是妥妥的一姐。唐菲菲也不错,就是张佳一最惨,唱歌不怎么滴,演戏还就接得着女三。”
“那当然了,张佳一演技太差,能跟我的可人姐姐比么?”
沈冰终于说话了:“不是,你们是不是忘了一个人?”
三个人一起说:“谁?”
妈蛋,真把我忘了。
沈冰嗖了嗖嗓子,“其实我觉得,沈冰清长得最好看,而且超级努力,舞蹈特别有感染力。我看过她们的短剧,感觉她演技是最好的,真是可惜了。”一通自夸下来半个磕绊都不打。
日寇一号、日寇二号:“……”
鼻青脸肿君:“冰,你不会喜欢她吧?你还把她当成组合成员?”
这时,群头小马哥回来了,草草听见了他们的谈话内容,也加入了进来:“你们还别说,沈冰跟沈冰清不禁名字像,长得也有点像。”他将杂志抢过来,对着她的脸细瞧。
杂志上只给了沈冰清一个狭窄的小角落,脸都略带马赛克。小马哥仔细辨认着沈冰清的照片,半天愣是还不如记忆里的清晰呢。一抬眼,沈冰以死鱼眼的表情望着他。
讲真,沈冰长得挺好看的。带有混血感的五官,尤其是眉眼,相当精致。她的嘴唇略有点厚,与现在的大众审美不是很贴合,但是有种别样的魅惑性感。沈冰比较喜欢穿长裤,但是小马哥见识过她穿超短裤的样子,那两条腿,能把恋爱中的男人都电出鼻血。
美中不足是,脸型,有那么点大。胸,有那么点平。
小马哥形容沈冰,一个字:媚。但在他的记忆里,沈冰是个酷酷的假小子来着,显然不像。他也不知道自己刚才为什么会生出她们两人长得像的错觉的。
沈冰见他自己否定了自己的观点,长吁了一口气,站起身来,“得了,今天没戏可演了,我回家了。”
刚走出几步,就被小马哥追上了。这位群头一脸讨好,一看就是想求点什么,沈冰加快了脚步,小马哥也加快脚步,就这么在旁边吊着。
“小马哥,有事儿说事儿。你这么跟着我,人家到时候以为咱俩什么关系呢。”
小马哥嘿嘿一笑,“这事儿我谁都没告诉,就告诉你。明天要来一个新剧组,有大腕儿。”
“哦。”沈冰冷漠。这要是小时候,她肯定要问是谁,好准备好那个大腕儿的周边等着捞钱。但是现在,她对这种捞钱方式有点心理阴影,再也没用过了。
“你这反应不对啊。happy,happy一点!”小马哥说:“上边告诉我,明天要选美腿女群演,有单独上镜机会,我就想啊,这机会不是你的还能是谁的啊?”
沈冰本来挺感兴趣的,一听见“单独上镜”,兴趣一下子就被浇熄了,“小马哥,别老盯着我,我给你推荐个人你要不?”
小马哥表示拒绝,表示非你不可。经过沈冰的逼问,小马哥终于坦白了。原来,他偷着和人合伙炒股票,把家里两万存款赔进去了。自己的钱都被老婆管着,根本没有一点儿私房钱,炒股的事又千万不能让老婆知道。怎么办呢?只好想尽办法各处挣钱,趁老婆没发现先填补上。
如果他推荐的群演明天被选上了,他能得到三百块钱提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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