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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不想相忘于江湖 (慕卿Eos)


  饶是谁,在兴致高昂充满期待的时候,蓦地听到一股平静的语气都会失落。羽人的裤子半褪,寒意席卷,更让他难堪。
  他紧咬下唇,干脆豁了出去。
  他的手正在加快,对方的呼吸声被他紧紧贴在耳边,他得以想像那人阳刚的体魄和霸道的占据,却还是不由自主轻轻泣了出来:“燕……燕归人,不就是不能确定我的想法么,你为什么不想想,一个男人要在另一个男人面前敞开腿,需要多大的勇气。没有那种认可和依赖,我会妥协么?你不就是……啊……”
  说了一大堆,也不知道是对自己的批评还是其他。
  燕归人,还是没有回复。但没有挂掉的手机,还是让他有了勇气。说完了,他的手下也释放了。更加强烈的空虚加上了罪恶感,让羽人泄气般地吐了口气。
  在这个时候,门那端有了声音,门锁开了,灯也被拧亮了。
  躺在沙发里的男人,一只手垂着,挨着地面。另一只手拿着纸巾,擦完了狼藉。燕归人蓦地将他拉起,跪在沙发上的他,这就被托着后脑勺,被掳获了唇。
  好像已经空白了许久,但其实他们只分手了三个月。嘴对嘴轻轻互动,只持续了几秒,看着他深沉的眼,羽人想也不想伸出舌,去感受对方口里的那种湿热。
  只有亲自的探寻,才能察觉一切,比如对方并没有就此遗忘自己。
  换气间,燕归人叹道:“我本来还要加班,但已经推辞了。”他将人抱住,“你怎么总是这么折磨人。”
  羽人眼眶一热,不禁脱口而出,“我喜欢你,我爱你,你不就是想听这个么?”
  “对不起。”谁都不是愿意的,谁也不想放弃了这个去等下一个。几年的执着怎么可能说散就散,但那种停在半空中的焦灼感确实存在。因为一句话可以一念天堂,也可以一念地狱,这或许就是燕归人的坚持。
  伸出手摩挲他的脸,才发现有一段时间没有好好观察了。照片上的总跟本人有区别,只有本人才是实实在在的宝物。燕归人吻他的眼角,低声道:“我也爱你。”
  两人相拥,就这样维持了将近五分钟,他们甚至只想感受彼此的心跳。羽人的人生,虽然大部份是一帆风顺,但感情,还是波折了一回。
  一个人无论如何努力地展示自己的爱意,也不一定能完全拥有另一个人,如果真的要学会如何最大限度的维系一段感情,就必须曾经了解失去一段感情是什么滋味。
  现在再一想,在有限的余生里,和对方度过,才是真正的值得。
  (完)
作者有话要说:  后记
我是听着歌得到的灵感,然后也是听着歌哭了。
具体的意思,就是你再怎么爱一个人,你也要放开他。但放开他,你才知道你最爱的还是他。而本身男人的自尊心,让身为男人的他们即使为了彼此妥协了身体,也还是没能将重要的那几个字说出口。
相处的日子久了,这简单的几个字也成了维系精神和灵魂最重要的部份。而且,燕归人这么做,最大的可能大概还是当时的暗示,没有得到羽人的理解。
所以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够,是不是应该让羽人寻找真正属于羽人的幸福。
我认为我爱你没有你多,你担心你爱我没有我多。

☆、关键词:男人之间的调情

  初春的日光是暖洋洋的,洒在头顶好似蒸在火炕上,没有撤去火星的温度刚刚好,薄薄的长衫撩了几撩,撩到手肘处,除了护手外,微微露出的皮肤也只能感受到扑面的春风,并没有凛冽的寒意。
  更奇特的是,风中带有酒香。
  酒香蔓延过鼻尖,再刮划到周遭,铺在草丛里面,好像从天而降的甘霖,被人为地捡了并加以酝酿,等成形后,未等拔开木塞,就有各种各样引人入胜的味道。
  与这些美景相比,响彻耳畔的声音可就凄哀了。
  自古二胡尽出悲曲,饶是你相貌多好,你还是沐浴在那些离别的感慨中。
  树下茶棚每隔百里就有一家,闲来无事做的农家,除了下田干农活,也希望立个摊子铺子赚点小钱。过客皆喜欢在此停留,尤其是江湖人。
  有个男人坐于长凳上,怀里抱着二胡。
  唐朝时,它叫奚琴。奚琴与羌笛,均为胡乐也。但看那琴筒,淡棕色,六角形,让人开始揣测材料究竟用的是紫檀木还是花梨木。男人沉浸在胡琴独有的曲调里,甚至连同他本人也是忧郁的。
  他的旁边还有一个男人。
  那人要清闲许多,只是单腿跨在长凳上,单手拎着酒坛,正仰起头不停地倒,大概在叹息为何这么快就见底了。他的目光死死扎在坛口,仿佛透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睁的动作,就能将里边还剩几滴的结局信手拈来。
  他们背靠着背。
  手执二胡的人,一袭白衣,衣摆流苏款款,围襟如纱,又薄如羽翼,温柔地缠过他的颈边,继而跃过肩,调皮地摊落在地面。他修长的指尖按压着弦位,一个错音对他来说都不允许,所以,这也许才是他紧紧蹙着眉的原因。
  喝酒的男人咳嗽了一下,因为他被坛里终于舍得掉落的酒滴惊住了。那点清凉抚过他厚薄适中的唇,他抿了抿,好似不过瘾。他眯起乌黑深邃的眸子,改为翘腿,十足悠然。
  他将自己当成是鉴赏音乐的大师,摇头晃脑,别有一番自信。
  他的江湖气息太过浓烈,其他客人都不愿靠近他,为了听清楚琴声,只好特地绕了一绕,坐在另一边。
  其实这两个都是江湖人,可惜,住在山里的人们并没有这些认知。
  他们只觉得拉琴的男人好看得紧,明明没有一颦一笑,低垂眼睑专注的神情也能使人失魂落魄。而那喝酒的男人,平和的笑意,衬托在那样立体的五官上,张狂,且霸道。
  他们如凭空出现的陌生人,却离得很近。
  要说他们很熟,却并没有多余的交谈。
  “卖唱吗?”有个好事者,扔了一枚钱币,钱币骨碌碌滚到白衣男人的脚边。他似完全没有察觉,他仍醉在他的曲子里,谁也不知道这便是赫赫有名的《羽境弦歌》。
  倒是待在他身边的人弯腰拾起,往上抛了抛,拇指食指并合弹了一弹,直接弹回了方才那人的肩头。
  那人瞪大眼睛,看着肩膀上颤颤巍巍的钱币,吓了一大跳。
  之后他们便走了。众人皆以为是好事者多事,打扰了这幅好景,连胡琴悠扬也嘎然而止。好事者嗫嗫嚅嚅,哪肯承认是自己不对。他引颈长盼,见那两个男人一前一后,消失在竹林那头。
  逗留江湖,怕的不是名声,而是想喝酒,没钱。
  步伐重叠,竟能一致。并肩的两人,毫不在意别人的议论。
  羽人非獍顿了顿,将多缠了几重的腰带拆了开来,放在地上,自己也跟着蹲下,好好地包起了二胡。没有绳子,他踌躇片刻,蓦地拖过身边人,在他全身上下摸索了一通。
  “羽人,你好热情 。”既然这样,那有没有酒也没有关系了。
  燕归人惬意地抬头望着万里无云的苍穹,听话地伸展四肢。他不会私藏什么东西,一个想到什么做什么的男人不可能会有特殊事物,比如私房钱之类的。当然,若他真把这话说出来,羽人会揍他一顿。
  羽人的爪子已穿入他里衫,在内袋里掏出了几根布条。那些一开始是燕归人准备用来系茶盅的,他原意是买来一个茶盅,以后在外生火自个儿煮茶。但羽人觉得,煮茶太费神,且用具一大堆,还不如去茶棚小憩。
  有了布条,二胡得以被保护得妥妥当当。近在湖边,羽人也没急着走,反而踱了过来,踩在边上。再将鞋履伸前一点,他那衣摆就得浸入水泡上一泡了。
  即使已离茶棚很远,酒香竟也能闻个清楚。暮色仍未浇,这里已经没有人迹。茶棚在另一头,而这一头,通往深山。担心与野兽们打上照面,人们自然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但他俩不同,他俩在一起,总是毫无顾忌。怕到了那时,不是他们怕野兽,而是野兽该怕他们。
  燕归人坐在后头,和二胡齐齐对望。二胡被选择靠在树下,没有依靠的燕归人提了提对方的衣袂,叹息道:“你瞧,让你在哪都拉二胡,别人以为你是卖唱的。”
  羽人没回头,也知燕归人笑得如何幸灾乐祸。他淡道:“我无所谓,你可以将钱币收下,不必还给别人。”
  “……”燕归人被反击,没法回答。
  如果现在是夜半三更,他惊梦一场,从火光里转醒,忽听这人唱歌,可能会打打赏。但说实在的,燕归人从未听过羽人唱歌,羽人那副清冷的嗓子跟唱胡曲这一画面,他也完全想像不出来。
  羽人深知他的想像力,此时肯定在搭配那样弦声合一的境地品鉴了一回。
  燕归人就是有这个自信,他完全没有音乐功底,每次听完羽人拉二胡,还是竖起大拇指,争当第一个听众。明明相处了这么久,还是没有一点长进,这已经可以成为优点。
  他轻轻松松,眉头轻展,于是那鞋履,也沾上了湿意。燕归人眼疾手快,拉过他,将他扯进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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