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琴酒今天又在做慈善 完结+番外 (无繇可医)
没有回答他调侃似的问题,琴酒将被小狐狸扒着的手伸到他面前:“知道它是什么来历吗?”
书翁眨眨眼,摇头失笑道:“来历?天下狐妖都长一个样子,光从外表我无法判断它的来历。不过九尾狐妖世所罕见,它体内必定蕴含极为强大的力量,现在……应该化形了吧。”
说着,他支住下颚似笑非笑地看向那小毛团,眼眸深邃得可怕。
小狐狸甩动的尾巴僵在半空,水润的黑豆眼与书翁对视,无辜地抖抖耳朵,歪头在琴酒手上蹭了蹭,好像听不懂他的话。
两妖视线相对,意料之外的风平浪静,毫无针锋相对之感。没过多久,书翁便率先移开目光,意味深长地笑道:“看来还没有化形,空有力量而未必懂得使用。琴酒大人若是好好培养,说不定它以后会成为你的一大助力哦。”
助力?助什么力?跟外星人互相开火时让它冲敌人甩尾巴抖耳朵歪脑袋萌死他们吗?
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琴酒只觉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随手将狐狸扯下放到肩上:“不用,它留在我身边就好。”
小毛团似乎对自己的“新去处”很满意,轻轻叫了一声,然后乖巧地蜷起身子窝在他颈窝里,尾巴圈住他的脖子,像条围巾一般缠着他。
琴酒脖子上的痒痒肉被细软的绒毛蹭得微微发痒,有点不自在地动了动,但并未拽开它的尾巴。
虽然不清楚97号口中实力强横的大妖为什么会变成这副除了卖萌一无是处的模样,不过这样也好,方便他把人……哦不,把妖扣下,完成任务,也省去了打打杀杀的功夫。
就是不知道遇见其他几个任务目标时,还能不能这么顺利。
此时,大天狗从他放松的手臂间跳了出来,拍拍翅膀浮在空中,用狐疑审视的目光来回打量那只美滋滋趴在琴酒肩上,闭着眼似乎准备睡觉的毛团良久,才若有所思地歪了歪头。
“九尾妖狐……吗?”大天狗煞有介事地以手背托住下巴作沉吟状,神色严肃而略带凝重,圆圆的大眼睛被阳光折射出清澈明亮的光芒,“我好像知道有只大妖就是九尾狐。”
琴酒闻言,余光隐蔽地瞥向毛团,见它动也不动,眼睛也不睁,唯有一只耳朵往大天狗的方向撇着,时不时颤动两下。
这是在偷听吧?
大手用力揉揉毛团的小脑袋,着重压低它的耳朵,另一只手则重新把沉思中的大天狗捞进怀里,也揉揉头发,琴酒止住了后者的剧透和前者可能因剧透而爆发的怒气。
“人类!你……”大天狗顿时忘了自己上一刻想说的话,张牙舞爪地伸手想抓花琴酒的脸,却被他轻易镇压。
把挣扎的大天狗按在怀里,琴酒一本正经说出跟情话一样一样的真心话:“它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在我身边。”我就能完成任务。
后半句他当然不会说出口,不过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情商点偏的琴酒丝毫不觉得自己说的哪里不对,还有些不悦泄露了自己的心事。
如果赤井秀一和安室透现在在这里,必定能够领会他话中真意。不仅是宿敌间的默契,也是对他所做之事有隐隐的猜测。
可同样的话听在另外三只妖怪耳里,就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儿了!这些话跟“只要你在我身边,怎样都好”的甜言蜜语简直有异曲同工之妙!
大天狗不挣扎,也不攻击琴酒了,莫名老实地贴在他怀里,脑袋一偏,便挪到他心口处聆听他平稳有力的心跳。
妖怪也有心,但妖怪的心跳很少有这么和缓稳定的。过于强大的妖怪心跳声如擂鼓,若不加以控制,那种声音甚至会让弱者——包括人类和普通小妖——头晕目眩,昏厥吐血。而小妖的心跳则微弱杂乱,听了会使人心情烦躁。至于人类,他向来是看不上那种蝼蚁般的生物的,是故他从未听过其他人或妖怪的心跳。
但这个男人不太一样,他刷新了自己对人类的认知。
徒手破山岩,行走于飓风之中如闲庭信步,甚至知道他和书翁是妖怪之后,连丝毫惊讶之情都没有,更谈不上惧怕。最重要的是,他明知道自己是大天狗,恢复成年期后一定会因为这几天的冒犯而出手杀他,但他却依然让自己留在他身边,从容得有恃无恐。
可是,如果说他是有恃无恐,那他“恃”的是什么?
混乱的思绪冲散了大天狗的怒气,第一次关注人类的他终于懂得妖界一些小妖……也有大妖为何会留恋人世,甚至不惜付出日后漫长年岁都陷入思念和悲伤的代价,也要与他们相守短短的数十年。
人类就是有这种魅力,无论是好是坏,是善是恶,是丑是美,在了解之后,任何妖怪都会被吸引被打动——这是不久前,他在路上偶遇的一只桃花妖的喃喃自语。彼时,那桃花妖已奄奄一息,口中却还念着一个人类男子的名字。
当时,大天狗并不理解这句话,现在听着琴酒的心跳,却稍稍懂了一点。
“喂,你喜欢这只狐狸吗?”大天狗拿额头撞了撞琴酒的胸口——他全身上下只有额头能动——冷声问道。
琴酒讶异挑眉,不明白他怎么问这种问题。实际上,对于一个不懂萌宠美好的人而言,一只刚认识的狐狸毛团根本谈不上可不可爱,甚至于琴酒心里有没有可爱的概念都不一定。
不过,当他的眼神往右下方瞥,撞上小毛团期待中隐隐含着几分担忧的目光,仿佛只要他说“不喜欢”便会泪奔离开,离开前还会顺手砸掉身后的峡谷一般,他顿了顿,还是点头了。
“喜欢。”
小狐狸又开心地甩起了尾巴,黑豆眼里泛起些许骄傲。当然不是为琴酒昧着良心的“喜欢”而骄傲,是为它自己的无穷魅力而骄傲。
某种程度上来说,它的确应该骄傲,因为这是琴酒生平说的第一句“喜欢”。
……莫名期待赤井秀一和安室透知道后的反应。
看了好久的戏的书翁闻言,三两步走到琴酒身前,大天狗也仰头直勾勾盯着他,两妖异口同声地问:“那我呢?”
琴酒脸色一沉,面无表情地说:“不喜欢。”
大天狗眼睛瞪得溜圆,磨了磨犬牙,恨不得趴在他胸前咬他一口。所以刚才自己有一瞬间觉得人类还可以的想法,都是错觉吧?
书翁则夸张地叹了口气,摸摸自己的侧脸,像个上了年纪的老头似的一脸惆怅感叹道:“没想到我的魅力还不如一只狐狸。”
琴酒呵呵一笑,很想告诉他,你一个人形妖怪跟狐狸比,不觉得对不起那张比绝大部分人类俊美了一整个时代的脸吗?更何况,就算你比不过狐狸,和某只天狗相比……
咦?他的天狗哪儿去了?
琴酒低头一看,发现怀里空了一小块,大天狗不见了。但再一抬头,就看到他正漂浮在自己身前不远处,双手抱肩,下颚微扬,周身散发出一股霸道总裁的气质。
“我想到更好的报复你的方法了,人类。”大天狗冷冷注视着琴酒,唇角轻挑起浅浅的弧度,似笑非笑道:“让你喜欢上你之前不喜欢的妖怪,再把它从你身边赶走。”
诛心比伤身更能报复人类。虽然忘了这句话是从哪个妖怪口中听来,不过很有道理,用在琴酒身上再合适不过。
人选的话……
大天狗狠狠划掉心里的“自己”一词,从狐狸身上狠狠扫过,然后落在书翁身上——就他了!
书翁:“?”
琴酒:“……”这孩子怕不是个傻的。
第30章 愿我如星君如月(五)
峡谷外的天地广阔苍茫, 是一整片郁郁葱葱的森林, 放眼望去,满目皆是深浅不一, 层次分明的绿意。没有后世大规模开发后精致却冰冷的人工痕迹,充满了原始的清新自然气息, 同时也危机四伏。
当然后半句是对普通人类来说,在琴酒一行人身上并不适用。
没有理会大天狗的中二发言, 琴酒肩上扛着只莫名其妙出现的毛团, 右手托着个绷紧小脸蛋的狗子,与书翁并肩走在杂草与荆棘并生的野径上, 往据说酒吞童子每隔几年就会去一次的枫林行去。
某华夏专业怼人不倦的大作家有云:世上本没有路, 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一路走来, 琴酒披荆斩棘——琴酒用银链凝成光刃披荆斩棘,硬生生在丛林与荒草地之间开辟出一条可供三个成年男子并排行走的道路, 临近出林时, 他还感慨万千。自己的逼格从加入宇减基那天起,似乎便一降再降,从人见人怕的大魔头变成了救苦救难的活菩萨不说, 现在还穿越异世界给土著们开路来了,真不知是他道德的扭曲还是宇减基人性的沦丧。
“你在想什么?”书翁正拿笔和竹简记录着什么, 一回头就见琴酒少有的陷入了哲学模式,素来冷得仿佛冰雪塑成的眼瞳漾开水波般的感叹, 忍不住开口问道。
“没什么。”琴酒果断收起这丢人现眼的思绪, “我们继续赶路吧, 天黑之前要离开这片树林。”
书翁若有所思地挑眉,倒也识趣地不继续追问。把笔和竹简放回书箱,他的目光在附近转了一圈,最终落到从五天前开始就一直在思考如何让琴酒爱上书翁的大天狗身上,勾唇浅笑,向琴酒伸出双臂。